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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创活动”2010—2011年度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1-06-20 浏览:3235次

       关于开展“双创活动”2010—2011年度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红卫党字【2011】10号

各支部,各处、室、委: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双创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卫校不断创新发展,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开展“双创活动”2010—201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学校的正式党员。
    2、先进集体:学校各处、室、委。
    3、先进个人:学校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1、优秀教职工党员按支部教职工党员(正式)总数的15%比例评选,拟评选出3名优秀共产党员。
    2、优秀学生党员拟评选出1名优秀共产党员。
    3、先进集体按学校二级机构总数的30%比例评选,拟评选出3个先进集体。
    4、先进个人按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5%比例评选,拟评选出12名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事迹突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1)教职工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2)学生党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服务师生;带头诚信友爱;带头遵纪守法。
    2、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认真执行学校的决议和指示,出色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模范践行“双创活动”先进集体“五先进”的基本要求,事迹突出,团队精神、创新精神较强,在学校影响较大,受到广大师生的共同称赞。
    (1)组织管理先进;部门业绩先进;团结创新先进;服务师生先进;干群评价先进。
    (2)部门无严重违纪、无重大问题和受处分的职工。
    3、先进个人基本要求
认真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模范践行双创活动“五提高”的基本要求,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赞扬。
    (1)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提高工作业绩;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法纪观念
    (2)无严重违纪行为,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评选方法
    “双创活动”评选采取民主推荐评选的方式进行。优秀共产党员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评选。先进集体由学校领导召开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民主推荐评选。先进个人由学校领导召开所属部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与先进个人原则不交叉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于6月23日前报党办。6月24日上午,党办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拟确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候选人名单。6月24日下午,学校党总支召开党政联评会研究讨论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三天。评选结束后,于6月27日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暨“双创活动”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的开展,既是对学校“双创活动”的阶段总结,也是加强学校建设的重要措施,希望学校领导、各支部、各处、室、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务必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评选任务,并及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各支部、各处、室、委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支部建设和部门建设的过程,通过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查找差距,进一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中共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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