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良好的校纪校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到校后必须按照学校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
二、每位同学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遵守宿舍定时开、关门时间,按规定的时间出入宿舍。
三、宿舍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严禁打架斗殴。
四、在宿舍不准抽烟、喝酒、打闹、赌博。不允许大声喧哗。熄灯后不得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宿舍必须始终按军训的要求,铺床叠被,保持整齐卫生。每天有值日生负责室内卫生;口杯、饭缸、面盆、毛巾、水瓶按宿舍统一规定摆放整齐。宿管老师每天检查或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六、每位同学都要保持宿舍地面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瓜子壳,不乱倒残羹剩饭。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洒垃圾和乱泼水。
七、爱护公物和他人物品,不准在墙上乱刻、乱画、乱涂、乱抹,人为损坏公物和他人物品,照价赔偿。平时要节水节电,离开房间随手关灯关门。
八、在宿舍严禁点蜡烛、烧酒精炉等。严禁私接电源。为了保障安全,公寓内不允许会客或留宿外人(包括父母等亲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报保卫处批准登记后方可。异性严禁互窜寝室。
九、严禁外宿,外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不经请假,夜不归宿,一经查出,立即上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十、平时注意安全,不准经走廊或窗户攀爬外出。更不允许晚上熄灯后翻墙外出,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十一、所有学生进出学生公寓凭校卡出入,宿管人员有权阻止未按规定佩戴校卡的人员进入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