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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十字会卫校考生守则

2017-07-03 浏览:3841次

安徽红十字会卫校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学生胸卡》、《学生证》(或《身份证》),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规定科目考试,并将《学生胸卡》佩带胸前,《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检查。
    三、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削笔刀(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写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应当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谈,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试卷残缺以及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起立,按顺序整理好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将试卷、答卷、答题卡等收齐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按《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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