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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教研室工作职责

2017-07-03 浏览:5530次

安徽红十字会卫生学校教研室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教学管理规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职责。
    一、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一门或几门相关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是教学基层组织。
    二、教研室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各教研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本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联络员(学科组长)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三、教研室一般由教师组成,实验中心业务上由教研室领导,行政上由教务处领导。
    四、教研室的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
    五、教研室在落实课程教学任务时,依据本学科教师的具体情况,向学校提出本组新学年或新学期教师任课安排的建议。对任课教师进行考核。提出聘任建议。提出选用教材版本建议。
    六、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各年级各专业课程制订统一的授课计划。统一教学进度。
    七、教研室按学校要求制订各科基本实验项目名称,选定或组织教师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应要求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规范地进行实验项目管理,指导学生做好实验报告,并协助实验管理部门进行工作检查。统一实验室实验课(电教课)使用要求。
    八、教研室要把对学生课程成绩的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包括考核内容与范围制定、考试方式与方法、阅卷与评定成绩,精心组织各科各年级试卷统一命题,客观公正评分。提倡集体阅卷,主干课程应建立试题库,并把学生成绩的评定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加以专门研究。考试结束后要认真分析总结,以便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和考试工作。
    九、各教研室要加强图书资料和教学、教研文献资料的管理工作。教师参加学术交流会议资料要纳入学校集中使用管理。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各种文件、各种活动记录应按规定收集并存档管理。
    十、为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做好各项工作。各教研室要定期举行会议,一般两周一次,必要时,教研主任可临时召集会议。
 
附:各教研室包括课程名称:
    1、普通(文化)学科教研室:政治(德育、卫生法规)、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就业与创业指导等。
    2、医学基础专业学科教研室:人体解剖及组胚、生物、生物化学、生理、病理、药理、病免、预防、心理、医学伦理、药学专业基础课等。
    3、临床专业学科教研室:内科学及护理、外科学及护理、妇产科学及护理、儿科学及护理、五官科学及护理、中医学及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老年护理、护理管理、药学专业基础课等。
    4、基础护理学科教研室: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护理礼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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