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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十字会卫校微机室管理制度

2017-07-03 浏览:5361次

安徽红十字会卫校微机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微机室后,必须听从实验室老师的安排,未获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微机室。
    2、学生不得将早点、饮料、水果、零食等食品带入微机室食用。
    3、学生在进入微机室后,不得随意拆装实验室的任何实验设备和仪器。
    4、学生在上机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游戏光盘、CD、VCD盘带入微机室。
    5、学生进入微机室后,必须自觉维护微机室的环境卫生。实验结束后自觉将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废纸等赃物带离微机室。
    6、学生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必须文明用机,不得野蛮操作,如:非法关机、恶意进行读写磁盘操作、恶意删除系统文件,故意将计算机病毒带入微机室等。
    7、学生在上网过程中,不得恶意攻击代理服务器。
    8、任何人不得使用网络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0)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程序。
    (1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
    9、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劝告者,微机室的管理人员或实验指导老师有权视情节严重,及时对其作出停止实验的处罚,或没收其违规带入的物品,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其作出永久取消实验资格的处罚。对发生上述第8条的行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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